網絡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合同
甲方(轉讓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__
乙方(受讓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網絡技術服務相關技術轉讓給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技術內容
1.1 甲方同意將其所擁有的、名稱為“__”的網絡技術服務技術(以下簡稱“轉讓技術”)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1.2 轉讓技術的具體范圍、技術指標、功能特性、文檔資料清單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1.3 甲方保證其對轉讓技術擁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并保證該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技術資料交付
2.1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碼、設計文檔、操作手冊、測試報告等)交付給乙方。
2.2 交付方式為:(如電子郵件、加密數據光盤、指定云盤交付等)。交付地點為:__。
2.3 技術資料交付后,由雙方代表共同簽署技術資料交付清單,作為交付完成的憑證。
第三條 技術指導與培訓
3.1 為使乙方能順利掌握和應用轉讓技術,甲方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后個工作日內,為乙方提供人/日的現場技術指導與培訓。
3.2 培訓的具體內容、時間、地點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并可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3.3 甲方派遣人員的差旅、食宿費用由__方承擔。
第四條 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本次技術轉讓的總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
4.2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總費用的%,即人民幣元;
(2)甲方完成全部技術資料交付并經乙方確認后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總費用的%,即人民幣元;
(3)甲方完成技術指導與培訓,且轉讓技術在乙方環境中穩定運行日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項,即人民幣元。
4.3 甲方收到每筆款項后,應向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發票。
第五條 保密條款
5.1 雙方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技術信息(轉讓技術本身除外)及其他未公開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5.2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允許其使用上述保密信息。
5.3 本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后__年內持續有效。
第六條 權利保證與侵權責任
6.1 甲方保證其對轉讓技術享有合法權利,有權進行轉讓,且該技術的實施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合法權益。
6.2 若因轉讓技術的權利瑕疵或實施該技術導致乙方遭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權指控或索賠,甲方應負責解決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費用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驗收標準與方法
7.1 雙方同意以附件一載明的技術指標和功能特性作為驗收標準。
7.2 乙方應在收到全部技術資料并完成初步技術培訓后__個工作日內,依據驗收標準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雙方簽署技術驗收合格證書。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書面說明理由,甲方應在合理期限內予以修正,直至驗收合格。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若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或提供技術指導,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逾期超過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2 若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轉讓費用,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未付款項%的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陳述、保證或承諾,或違反保密義務,應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9.1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9.2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0.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所有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送達以下地址。一方變更地址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__日
附件一:轉讓技術內容、范圍及技術資料清單
附件二:技術指導與培訓安排(如有)